「當烏西雅王崩的那年,我見主坐在高高的寶座上……」(以賽亞書 6:1)今天同工會裡面,聽了牧師分享他對這節經文的領受之後,有一點思想。
烏西雅王統治的時期是以色列王國歷史裡面十分強盛的時候(參考歷代志下 26:1-15),所以可以想像,烏西雅王駕崩,對當時猶大人是何等的打擊。然而,先知以賽亞就在這個時候看見神的榮耀。
烏西雅作王帶領猶大強盛,人們自然會以他為仰望、為倚靠。當人們以為平安穩妥的時候,眼目自然不會看見上帝。唯有當前境不明朗,或困難重重、危機處處,甚至「絕路一條」的時候,人才會放得下對自己的倚靠和自恃,願意尋求上帝,上帝的榮耀才有機會向人顯現。
這段時間,每當說到人生逆境,人們自然想到金融、經濟的困難。然而,我最近卻分別從不同的人身上看見,就是當我們將眼目仍然放在金融、經濟的時候,我們就看不見,其實在其他方面,我們的困難更大,我們的貧乏更深。當我們以為只需要倚靠上帝來度過這個危機的時候,就完全沒有看見自己生命其他方面更需要上帝的醫治和救贖。當然也就沒有機會看見上帝的榮耀了。
誠如牧師上一次講道所說:【神恩典的作為從人自覺需要開始】,求聖靈親自引導你、妳,和我,叫我們看見自己的需要,來尋求神的恩典。
Thursday, April 02, 2009
Tuesday, March 03, 2009
最不想讀的經卷
聖經中,我最不想讀的經卷大概要數【撒母耳記下】了。我可不是好像奧古斯丁將【羅馬書】定為「聖經中的聖經」那樣,認為【撒母耳記上】有甚麼特別之處。當然我也不是馬吉安那一類,認為舊約已經失效、失去價值。
我說不想讀,就是簡簡單單的「不想讀」。因為一直覺得撒母耳記下所記載的「就只是」大衛犯罪,然後被神懲罰。其實,撒母耳記下要到第11章才是事情的始末,就是大衛殺害烏利亞、奪其妻的事情。對於他犯下這宗大罪,神透過先知拿單向他宣判。刑罰到撒母耳記下15-19章的時候就執行。佔的篇幅其實不少也說不上很多,但卻在我心裡成了印象——【撒母耳記下】就只是大衛犯罪、受罰。
「不想讀」,因為已經知道事情是怎樣發展。大衛興起刀劍殺害無辜人,刀劍也不離開他的家。大衛淫人妻,甚至殺人奪妻,他的妻也要被人搶奪;而且大衛在暗處所作的,人要在明處行這些使他蒙羞的事。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。神從大衛的家中興起刀劍,他的兒子——他最俊美的兒子,押沙龍起來背叛他。不但將他逼得趕忙離開耶路撒冷逃命,押沙龍更在眾目睽睽之下,與大衛的妃嬪行淫。
看著從11章到19章,整卷【撒母耳記下】超過三分一的篇幅都記載這件事情,我是真的「不想讀」。彷彿看著一個偉人因著一生中唯一一次過失而不斷重複受罰。
「幸好」,最近靈修讀到這卷時,留意到一點。
在大衛晚年的時候,他這樣說:「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話,他的話在我口中。以色列的神,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,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,敬畏神執掌權柄,他必像日出的晨光,如無雲的清晨,雨後的晴光,使地發生嫩草。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,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,這約凡事堅穩;關乎我的一切救恩,和我一切所想望的,他豈不為我成就麼?」(撒下23:2-5)
是的,大衛的一生就是蒙上了污點;而且,他的過犯可說是千秋萬世被反覆敘述。沒有任何刑罰比這樣「遺臭萬年」更重。然而,就是在這樣的刑罰裡面,大衛看見上帝的恩典。大衛首先承記,這一番說話他是從神領受的;對於君王的要求,大衛不是講說自己的經驗,他只能夠將神的話說出來。
上帝沒有降低要求,君王是必須憑公義治理人民的,他必須是敬畏神的。
然而正是在這兩點之上,大衛都達不到神的要求。「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」。他沒有憑公義治理,他殺害正直的人,謀其妻;他沒有敬畏神。神卻與他立永遠的約,而且這約凡事堅穩。儘管神與大衛立永約是在他犯罪之前,神卻沒有收回祂的應許。而且當大衛被押沙龍追趕時,神仍然與他同在。
神是滿有恩典的神。儘管我們必須承受犯罪帶來的後果,神卻願意與我們一同經歷。就是說:即或在忍受因罪帶來苦果的同時,我們仍然可以尋求神的同行,而無須把自己收藏在自責之中,更不應該選擇遠離神。
神對大衛的應許確切:「關乎我的一切救恩,和我一切所想望的,他豈不為我成就麼?」是這一份信心,讓大衛始終沒有與神相離;而大衛這一份信心的基礎是神與他立的永遠的約。神沒有後悔。
我說不想讀,就是簡簡單單的「不想讀」。因為一直覺得撒母耳記下所記載的「就只是」大衛犯罪,然後被神懲罰。其實,撒母耳記下要到第11章才是事情的始末,就是大衛殺害烏利亞、奪其妻的事情。對於他犯下這宗大罪,神透過先知拿單向他宣判。刑罰到撒母耳記下15-19章的時候就執行。佔的篇幅其實不少也說不上很多,但卻在我心裡成了印象——【撒母耳記下】就只是大衛犯罪、受罰。
「不想讀」,因為已經知道事情是怎樣發展。大衛興起刀劍殺害無辜人,刀劍也不離開他的家。大衛淫人妻,甚至殺人奪妻,他的妻也要被人搶奪;而且大衛在暗處所作的,人要在明處行這些使他蒙羞的事。事情就是這樣發生了。神從大衛的家中興起刀劍,他的兒子——他最俊美的兒子,押沙龍起來背叛他。不但將他逼得趕忙離開耶路撒冷逃命,押沙龍更在眾目睽睽之下,與大衛的妃嬪行淫。
看著從11章到19章,整卷【撒母耳記下】超過三分一的篇幅都記載這件事情,我是真的「不想讀」。彷彿看著一個偉人因著一生中唯一一次過失而不斷重複受罰。
「幸好」,最近靈修讀到這卷時,留意到一點。
在大衛晚年的時候,他這樣說:「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話,他的話在我口中。以色列的神,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,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,敬畏神執掌權柄,他必像日出的晨光,如無雲的清晨,雨後的晴光,使地發生嫩草。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,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,這約凡事堅穩;關乎我的一切救恩,和我一切所想望的,他豈不為我成就麼?」(撒下23:2-5)
是的,大衛的一生就是蒙上了污點;而且,他的過犯可說是千秋萬世被反覆敘述。沒有任何刑罰比這樣「遺臭萬年」更重。然而,就是在這樣的刑罰裡面,大衛看見上帝的恩典。大衛首先承記,這一番說話他是從神領受的;對於君王的要求,大衛不是講說自己的經驗,他只能夠將神的話說出來。
上帝沒有降低要求,君王是必須憑公義治理人民的,他必須是敬畏神的。
然而正是在這兩點之上,大衛都達不到神的要求。「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」。他沒有憑公義治理,他殺害正直的人,謀其妻;他沒有敬畏神。神卻與他立永遠的約,而且這約凡事堅穩。儘管神與大衛立永約是在他犯罪之前,神卻沒有收回祂的應許。而且當大衛被押沙龍追趕時,神仍然與他同在。
神是滿有恩典的神。儘管我們必須承受犯罪帶來的後果,神卻願意與我們一同經歷。就是說:即或在忍受因罪帶來苦果的同時,我們仍然可以尋求神的同行,而無須把自己收藏在自責之中,更不應該選擇遠離神。
神對大衛的應許確切:「關乎我的一切救恩,和我一切所想望的,他豈不為我成就麼?」是這一份信心,讓大衛始終沒有與神相離;而大衛這一份信心的基礎是神與他立的永遠的約。神沒有後悔。
Tuesday, February 10, 2009
會惡貫滿盈嗎?
每一次讀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,我總被這一句經文吸引:「到了第四代,他們必回到此地,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。」(創15:16)神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的後裔,但要等當地的人惡貫滿盈,就是等到他們該受報應的時候,神的懲罰才臨到他們。
這讓人想到:神的寬容真有限度嗎?得救的人持續犯罪會否有惡貫滿盈的時候呢?
我嘗試從聖經裡尋找其他例子。但發現,儘管聖經人物當中沒有一個是真的完全正直、沒有過犯,但他們卻都是只犯罪一兩次,或三數次,鮮有持續的。當然你可以說,持續犯罪就不該被赦免了。可是,假如犯罪過後卻懊悔難過,偏偏大部分時候都按捺不住而軟弱跌倒,之後又懊悔認罪……如此周而復始,會否有罪孽滿盈、神不再寬容的一天?
這一陣靈修讀以賽亞書,有一些發現:
44:22-23「我塗抹了你的過犯,像厚雲消散,我塗抹了你的罪惡,如薄雲滅沒。你當歸向我,因我救贖了你。……耶和華救贖了雅各,並要因以色列榮耀自己。」歸向是在救贖之後的;他們歸向之前,神已經塗抹了他們的罪惡過犯。因著這樣的一個民族,神還可以榮耀自己。是因他們如此不配,上帝仍愛他們,所以榮耀祂自己?抑或因他們如此不濟,上帝仍能拯救,所以榮耀祂自己?
43:21-25「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,好述說我的美德。雅各啊,你並沒有求告我;以色列啊,你倒厭煩我。你沒有……也沒有……你沒有……也沒有……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,我也不記念你罪惡。」神拯救以色列只因為祂自己的緣故,不因為他們曾經獻上甚麼,不因為他們做了甚麼。只因為祂揀選了他們。這樣的一個群體仍可以述說祂的美德?上帝認為可以。
詩篇130:1-8「耶和華啊,我從深處向你求告。主啊,求你聽我的聲音。願你側耳聽我懇求的聲音。主耶和華啊,你若究察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我等候耶和華,我的心等候,我也仰望他的話。我的心等候主,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,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。以色列啊,你當仰望耶和華,因他有慈愛,有豐盛的救恩。他必救贖以色列脫離一切的罪孽。」人能離開罪孽只有憑藉對上帝的求告和等候,自己從來無能為力。上帝若真要查究,誰可以無過?正因為我會持續地犯罪,我才需要不斷地尋求、倚賴上帝赦免之恩。
談到周而復始地犯罪跌倒、尋求赦免、再犯罪跌倒,確實聖經裡有一個明明白白的例子:以色列人。讀士師記就正是這樣的循環,讀以色列人歷史就正是這樣的循環。幾千年裡他們卻總沒有惡貫滿盈的時候,縱或有被懲治、受責打,但這些所謂懲罰卻全都為了要將他們帶回上帝身邊,全都為了使他們重得恩典。
越來越覺得,落在「軟弱跌倒、尋求赦罪、再軟弱跌倒」的循環,大概是免不了的,重要是「尋求赦罪」,更重要的是上帝會不會不再忍耐,是我們不可知的。
「主耶和華啊,你若究察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」求主憐憫。
這讓人想到:神的寬容真有限度嗎?得救的人持續犯罪會否有惡貫滿盈的時候呢?
我嘗試從聖經裡尋找其他例子。但發現,儘管聖經人物當中沒有一個是真的完全正直、沒有過犯,但他們卻都是只犯罪一兩次,或三數次,鮮有持續的。當然你可以說,持續犯罪就不該被赦免了。可是,假如犯罪過後卻懊悔難過,偏偏大部分時候都按捺不住而軟弱跌倒,之後又懊悔認罪……如此周而復始,會否有罪孽滿盈、神不再寬容的一天?
這一陣靈修讀以賽亞書,有一些發現:
44:22-23「我塗抹了你的過犯,像厚雲消散,我塗抹了你的罪惡,如薄雲滅沒。你當歸向我,因我救贖了你。……耶和華救贖了雅各,並要因以色列榮耀自己。」歸向是在救贖之後的;他們歸向之前,神已經塗抹了他們的罪惡過犯。因著這樣的一個民族,神還可以榮耀自己。是因他們如此不配,上帝仍愛他們,所以榮耀祂自己?抑或因他們如此不濟,上帝仍能拯救,所以榮耀祂自己?
43:21-25「這百姓是我為自己所造的,好述說我的美德。雅各啊,你並沒有求告我;以色列啊,你倒厭煩我。你沒有……也沒有……你沒有……也沒有……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,我也不記念你罪惡。」神拯救以色列只因為祂自己的緣故,不因為他們曾經獻上甚麼,不因為他們做了甚麼。只因為祂揀選了他們。這樣的一個群體仍可以述說祂的美德?上帝認為可以。
詩篇130:1-8「耶和華啊,我從深處向你求告。主啊,求你聽我的聲音。願你側耳聽我懇求的聲音。主耶和華啊,你若究察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我等候耶和華,我的心等候,我也仰望他的話。我的心等候主,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,勝於守夜的等候天亮。以色列啊,你當仰望耶和華,因他有慈愛,有豐盛的救恩。他必救贖以色列脫離一切的罪孽。」人能離開罪孽只有憑藉對上帝的求告和等候,自己從來無能為力。上帝若真要查究,誰可以無過?正因為我會持續地犯罪,我才需要不斷地尋求、倚賴上帝赦免之恩。
談到周而復始地犯罪跌倒、尋求赦免、再犯罪跌倒,確實聖經裡有一個明明白白的例子:以色列人。讀士師記就正是這樣的循環,讀以色列人歷史就正是這樣的循環。幾千年裡他們卻總沒有惡貫滿盈的時候,縱或有被懲治、受責打,但這些所謂懲罰卻全都為了要將他們帶回上帝身邊,全都為了使他們重得恩典。
越來越覺得,落在「軟弱跌倒、尋求赦罪、再軟弱跌倒」的循環,大概是免不了的,重要是「尋求赦罪」,更重要的是上帝會不會不再忍耐,是我們不可知的。
「主耶和華啊,你若究察罪孽,誰能站得住呢?但在你有赦免之恩,要叫人敬畏你。」求主憐憫。
Sunday, September 21, 2008
祈求、尋找、叩門
相信在路加福音11:5-13 裡面,我們最記得的是這金句:「你們祈求就得著,尋找就尋見,叩門就給你們開門。因為凡祈求的,就得著;尋找的,就尋見;叩門的就給他開門。」(vv9-10)我們可能也曾經試過把這兩節經文抄下來送禮、自用。可是,心底裡,我們有多相信這個應許呢?毫無疑問,在現實生活裡有很多東西,我們祈求卻得不著,尋找卻尋不見,叩門卻吃閉門羹。這樣,我們怎樣相信這應許呢?
這段經文由三個部分組成:vv5-8 和 vv11-13 分別是兩個比喻,中間夾著這兩節金句。
我們先看第一個比喻。vv6-8 提到一個處境:有朋友來探訪,自己沒有甚麼招待客人,於是向鄰舍借餅。但鄰舍已經就寢了,不想起來招呼這人。但這鄰舍可以推辭嗎?耶穌說,不可以的。不是因為那是你的鄰舍,所以要答允;而是因為他迫切的需要,你必須回應。
我們首先看到祈求的態度。情詞迫切的直求。是否上帝就要我們苦苦哀求,祂才聽我們?不是的。問題是我們祈求的態度是否迫切。為甚麼這人情詞迫切的求他的鄰舍?難道他不知道那已經是人家就寢的時間嗎?他的情詞迫切,正表示他知道這是不合情理的。但他已經沒有別的辦法了,於是他只好去求他的鄰舍。
這個人得到鄰舍的回答是:「不要攪擾我……」,拒絕的理由充分。按情理,這個人就會轉頭回家,或者到別處去張羅。但是耶穌說「他情詞迫切的直求」;他別無可求的對象。
我們很多時不會情詞迫切的直求。我們會為上帝找後路:祂有美好的旨意……祂有祂的主權……祂知道甚麼是最好……彷彿說:「上帝,不要緊的,我明白的,我會繼續相信你的!」唯恐上帝會因為失手而難為情。我們為神尋找下台階,因為我們實在常常經歷得不著所求的。於是我們面對現實:上帝不一定聽禱告;即便是祂聽了,也不一定回應;即便是回應了,也不一定是我想要的答案。於是我們得出一個結論,「祈就照祈啦,但係上帝行事唔係我可以掌握的!」結果我們只能夠誠惶誠恐地猜測:「今次得唔得呢?」「咁樣祈,得唔得呢?」至終也沒有得著「求必得著」的應許。
是上帝要我們苦苦哀求嗎?不是的。經文的意思是,假如這個鄰舍會因為這個人情詞迫求的直求而起來回應,上帝豈不會更加願意回應我們嗎?只在乎我們是否求,抑或過早就放棄了。耶穌讓我們明白,情詞迫切的直求,神是一定會回應的;祂會按照我們的需要來回應。假如你所求的是重要的,假如上帝是你唯一可以求的對象,為甚麼不多走一步:情詞迫切的求、問呢?
你可有問過為甚麼神不應允你的所求?你可曾經得到過答案?我試過。記得許多年前,當我第四次考車牌失敗的時候,我禁不住向神發脾氣,質問祂:「只是一個車牌,你怎麼也不給我?你是明知我是不會真的在街上駕車的啊!」當時上帝很清楚的回答我:「俾得你的,我怎會不俾?」那一刻我馬上默然接受。祂的回應,其實是答覆了我的兩個祈求;那一刻心底豁然開朗,也欣然放手。
禱告是一個雙向的溝通。我們是可以問上帝的。在禱告裡,我們可以問上帝「我應該怎樣求?」「求甚麼?」上帝回應之後,我們就按著上帝的心意來求,就經歷「祈求就給你們、尋找就尋見、叩門就給他開門」。然後神會按我們所需用的來回應。甚麼是我們所需用的呢?我們祈求的是否就是我們所需用的呢?有時我們是不知道的。然而若我們在未得到回應之前就放棄、為神找藉口、為祂開脫,我們就經歷不到禱告蒙應允,更加經歷不到神是如何地了解我們;祂知道我們的需要甚於我們自知。
這就教我們必得要看第二個比喻。vv11-13 說的是父親的心腸:要是兒女向父親懇求餅、魚、蛋,作父親的豈會給他石頭、蛇,或蠍子呢?原因是作父親的必然將最好的給兒女。重點是父親將最好的給兒女。
這個比喻裡面每一個對比都很極端,似乎不合理。兒子求的是生活所需:餅、魚、蛋,得到的卻是石頭、蛇、蠍子;這些根本就不是前者的替代,甚至說這根本沒有可能發生。
與前一個比喻作並列來看,可能是有趣的發現。前一個比喻說,你向神情詞迫切的求,祂必然回應,不過祂是按著你的需用來回應。彷彿假設了你的需要與你的祈求是不吻合的,甚至隱約讓人覺得,比較之下,你的需要是比你所求的較次等。
但這第二個比喻卻抵消了這個假設。祈求的只是日常的需要,一個父親尚且知道必須回應,何況天上的父親!而且天父的回應是超過我們所想像的好。作為人間的父母,我們在自己的限制之中,仍舊會將最好的給兒女,何況上帝。祂既是無限的神,豈不把最好的東西給我們!
最好的東西,就是聖靈。在約翰的領受,聖靈是生命的活水,叫人永遠不渴、是過於人所能明白的滿足。在路加的領受,聖靈是賜人能力的,「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」。為甚麼在這裡提到聖靈?假如我們世間的父母尚且會滿足兒生活的需要,天父豈不會給我們更大、更深,直至求恆的滿足?聖靈就是這樣的滿足。
可惜每當我們提到聖靈賜人能力,我們只會想到神要使用我們。你未必馬上想到滿足,你可能只會想到「被神使用」的辛苦、要承擔責任;而且上帝要你做,你不可以拒絕。
在路加福音10:20,耶穌對門徒說:不要因為連鬼也服了他們就歡喜,「要因為名字記錄在天上歡喜」。不要因為要承擔責任而憂愁,要因為有份於上帝的事而滿足。這種滿足過於一切的滿足。
也許我們祈求的只是一些日常的需要、只是某程度的滿足;天父卻知道甚麼是好東西,祂甚至會賜下最好的。「好」,有時也不一定是我們馬上知道、明白、接受的,須得領受之後才體會的。
這段經文由三個部分組成:vv5-8 和 vv11-13 分別是兩個比喻,中間夾著這兩節金句。
我們先看第一個比喻。vv6-8 提到一個處境:有朋友來探訪,自己沒有甚麼招待客人,於是向鄰舍借餅。但鄰舍已經就寢了,不想起來招呼這人。但這鄰舍可以推辭嗎?耶穌說,不可以的。不是因為那是你的鄰舍,所以要答允;而是因為他迫切的需要,你必須回應。
我們首先看到祈求的態度。情詞迫切的直求。是否上帝就要我們苦苦哀求,祂才聽我們?不是的。問題是我們祈求的態度是否迫切。為甚麼這人情詞迫切的求他的鄰舍?難道他不知道那已經是人家就寢的時間嗎?他的情詞迫切,正表示他知道這是不合情理的。但他已經沒有別的辦法了,於是他只好去求他的鄰舍。
這個人得到鄰舍的回答是:「不要攪擾我……」,拒絕的理由充分。按情理,這個人就會轉頭回家,或者到別處去張羅。但是耶穌說「他情詞迫切的直求」;他別無可求的對象。
我們很多時不會情詞迫切的直求。我們會為上帝找後路:祂有美好的旨意……祂有祂的主權……祂知道甚麼是最好……彷彿說:「上帝,不要緊的,我明白的,我會繼續相信你的!」唯恐上帝會因為失手而難為情。我們為神尋找下台階,因為我們實在常常經歷得不著所求的。於是我們面對現實:上帝不一定聽禱告;即便是祂聽了,也不一定回應;即便是回應了,也不一定是我想要的答案。於是我們得出一個結論,「祈就照祈啦,但係上帝行事唔係我可以掌握的!」結果我們只能夠誠惶誠恐地猜測:「今次得唔得呢?」「咁樣祈,得唔得呢?」至終也沒有得著「求必得著」的應許。
是上帝要我們苦苦哀求嗎?不是的。經文的意思是,假如這個鄰舍會因為這個人情詞迫求的直求而起來回應,上帝豈不會更加願意回應我們嗎?只在乎我們是否求,抑或過早就放棄了。耶穌讓我們明白,情詞迫切的直求,神是一定會回應的;祂會按照我們的需要來回應。假如你所求的是重要的,假如上帝是你唯一可以求的對象,為甚麼不多走一步:情詞迫切的求、問呢?
你可有問過為甚麼神不應允你的所求?你可曾經得到過答案?我試過。記得許多年前,當我第四次考車牌失敗的時候,我禁不住向神發脾氣,質問祂:「只是一個車牌,你怎麼也不給我?你是明知我是不會真的在街上駕車的啊!」當時上帝很清楚的回答我:「俾得你的,我怎會不俾?」那一刻我馬上默然接受。祂的回應,其實是答覆了我的兩個祈求;那一刻心底豁然開朗,也欣然放手。
禱告是一個雙向的溝通。我們是可以問上帝的。在禱告裡,我們可以問上帝「我應該怎樣求?」「求甚麼?」上帝回應之後,我們就按著上帝的心意來求,就經歷「祈求就給你們、尋找就尋見、叩門就給他開門」。然後神會按我們所需用的來回應。甚麼是我們所需用的呢?我們祈求的是否就是我們所需用的呢?有時我們是不知道的。然而若我們在未得到回應之前就放棄、為神找藉口、為祂開脫,我們就經歷不到禱告蒙應允,更加經歷不到神是如何地了解我們;祂知道我們的需要甚於我們自知。
這就教我們必得要看第二個比喻。vv11-13 說的是父親的心腸:要是兒女向父親懇求餅、魚、蛋,作父親的豈會給他石頭、蛇,或蠍子呢?原因是作父親的必然將最好的給兒女。重點是父親將最好的給兒女。
這個比喻裡面每一個對比都很極端,似乎不合理。兒子求的是生活所需:餅、魚、蛋,得到的卻是石頭、蛇、蠍子;這些根本就不是前者的替代,甚至說這根本沒有可能發生。
與前一個比喻作並列來看,可能是有趣的發現。前一個比喻說,你向神情詞迫切的求,祂必然回應,不過祂是按著你的需用來回應。彷彿假設了你的需要與你的祈求是不吻合的,甚至隱約讓人覺得,比較之下,你的需要是比你所求的較次等。
但這第二個比喻卻抵消了這個假設。祈求的只是日常的需要,一個父親尚且知道必須回應,何況天上的父親!而且天父的回應是超過我們所想像的好。作為人間的父母,我們在自己的限制之中,仍舊會將最好的給兒女,何況上帝。祂既是無限的神,豈不把最好的東西給我們!
最好的東西,就是聖靈。在約翰的領受,聖靈是生命的活水,叫人永遠不渴、是過於人所能明白的滿足。在路加的領受,聖靈是賜人能力的,「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」。為甚麼在這裡提到聖靈?假如我們世間的父母尚且會滿足兒生活的需要,天父豈不會給我們更大、更深,直至求恆的滿足?聖靈就是這樣的滿足。
可惜每當我們提到聖靈賜人能力,我們只會想到神要使用我們。你未必馬上想到滿足,你可能只會想到「被神使用」的辛苦、要承擔責任;而且上帝要你做,你不可以拒絕。
在路加福音10:20,耶穌對門徒說:不要因為連鬼也服了他們就歡喜,「要因為名字記錄在天上歡喜」。不要因為要承擔責任而憂愁,要因為有份於上帝的事而滿足。這種滿足過於一切的滿足。
也許我們祈求的只是一些日常的需要、只是某程度的滿足;天父卻知道甚麼是好東西,祂甚至會賜下最好的。「好」,有時也不一定是我們馬上知道、明白、接受的,須得領受之後才體會的。
Saturday, August 02, 2008
憂慮
馬太福音6:24-34 是一段熟悉的經文;連聖經印刷也為我們編上了分題:「忽慮衣食」。
vv25-26 是這段經文的第一個段落,提醒我們不要將身外物當作生命。
作者筆下的人,為生命憂慮的表達是「吃什麼,喝什麼」,為身體憂慮的表達是「穿什麼」。他說生命勝於飲食、身體勝於衣裳,為生命憂慮、為身體憂慮,問題出在,他們將一些外在的物質,與生命身體的本質混淆了。什麼才是重要的呢?是外在的那些飲食衣著,抑或生命和身體呢?天上的飛鳥,不種不收不積畜,沒有物質、沒有恆產,牠們卻仰賴天父的供應。人是否不可能只等天父的供應呢?
前兩天,與一位已經移民的姊妹聚舊。她提到移民初期,她的丈夫工作艱難,曾經想過將妻子兒女留在美國,自己回來香港「搵多幾年錢」,然後才再過去。姊妹分享,當時與丈夫商量,金錢物質多有多用、少有少用,但是家庭團聚是重要的、兒女成長過程之中有父親陪伴是重要的。到今日這位弟兄不但一家團聚,生活無缺乏,而且還在云云眾美國同事中間得到公司的信任和晉升。
vv27-30,第二個段落是提醒我們,不要將一些短暫的東西當作永恆。
v27開宗明義已經說:我們的壽數不在我們的控制範圍之內,它短得叫人歎息。然後在vv28-29則說到榮華、美麗也是短暫、不能持久的。所羅門的例子:在人看來極榮華的一切,不過都是過眼雲煙;野地的百合花生長起來,已經可以與之抗衡了。作者還用了野地的草來說明。v30 說「野地裡的草,今天還在,明天就丟在爐裡」。野地的草根本沒有什麼認真的用途,用草來助燃是否真的有效用呢?或者「丟在爐裡」正是覺得它沒有用所以燒了它。然而只生存片刻的野花、野草,上帝竟然還費力來給它妝飾,「何況你們呢?」,何況我們這些永恆的人,上帝不會更加給我們妝飾嗎?
vv31-32 作為剛才兩個段落的總結,作者讓我們看見:「吃什麼、喝什麼、穿什麼」是「需用的東西」(v32),並不是風餐露宿地過日子,只是我們要分清楚什麼是重要的,什麼只是「需用」的而已。分清楚之後,我們禱告的焦點就會不同:從關注自己的生活,轉而關注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。這些才是真正需要我們關注的。
至於我們的需要,神早已經供應:v26 反問句:「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?」神既然養活飛鳥,祂當然也養活你!v30 也是反問句:「何況你們呢?」野花、野草只有朝夕的生命尚且有尊榮美衣,有永恆生命的人自然有神的榮耀同在。所以,v33 並不是告訴我們先後次序。「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」的先,是重要性,而不是時間的先後。因為若按時間的先後,神供應我們所需用,必然先於我們按神的心意來祈求。
v34 結論是「不要為明天憂慮」。神不是要我們「不要求物質的各方面」,這個勸勉在 v33 已經說了。事實上,到v33 已經可以完結這段落的了。但神偏就是要加上這一節「不要為明天憂慮,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,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」(v34)。
原來,憂慮是每一天都存在的,難處也是每一天都會不請自來的。怎樣是「不要憂慮」?不是詐作不見、不是勉強自己,而是留待適當的時候才處理。因為「你們所遇見的試探,無非是人所能受的,神是信實的,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,在受試探的時候,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,叫你們能忍受得住。」(林前10:13)適當的時間來到,上帝信實的供應自然叫我們能解決問題。
vv25-26 是這段經文的第一個段落,提醒我們不要將身外物當作生命。
作者筆下的人,為生命憂慮的表達是「吃什麼,喝什麼」,為身體憂慮的表達是「穿什麼」。他說生命勝於飲食、身體勝於衣裳,為生命憂慮、為身體憂慮,問題出在,他們將一些外在的物質,與生命身體的本質混淆了。什麼才是重要的呢?是外在的那些飲食衣著,抑或生命和身體呢?天上的飛鳥,不種不收不積畜,沒有物質、沒有恆產,牠們卻仰賴天父的供應。人是否不可能只等天父的供應呢?
前兩天,與一位已經移民的姊妹聚舊。她提到移民初期,她的丈夫工作艱難,曾經想過將妻子兒女留在美國,自己回來香港「搵多幾年錢」,然後才再過去。姊妹分享,當時與丈夫商量,金錢物質多有多用、少有少用,但是家庭團聚是重要的、兒女成長過程之中有父親陪伴是重要的。到今日這位弟兄不但一家團聚,生活無缺乏,而且還在云云眾美國同事中間得到公司的信任和晉升。
vv27-30,第二個段落是提醒我們,不要將一些短暫的東西當作永恆。
v27開宗明義已經說:我們的壽數不在我們的控制範圍之內,它短得叫人歎息。然後在vv28-29則說到榮華、美麗也是短暫、不能持久的。所羅門的例子:在人看來極榮華的一切,不過都是過眼雲煙;野地的百合花生長起來,已經可以與之抗衡了。作者還用了野地的草來說明。v30 說「野地裡的草,今天還在,明天就丟在爐裡」。野地的草根本沒有什麼認真的用途,用草來助燃是否真的有效用呢?或者「丟在爐裡」正是覺得它沒有用所以燒了它。然而只生存片刻的野花、野草,上帝竟然還費力來給它妝飾,「何況你們呢?」,何況我們這些永恆的人,上帝不會更加給我們妝飾嗎?
vv31-32 作為剛才兩個段落的總結,作者讓我們看見:「吃什麼、喝什麼、穿什麼」是「需用的東西」(v32),並不是風餐露宿地過日子,只是我們要分清楚什麼是重要的,什麼只是「需用」的而已。分清楚之後,我們禱告的焦點就會不同:從關注自己的生活,轉而關注上帝的國和上帝的義。這些才是真正需要我們關注的。
至於我們的需要,神早已經供應:v26 反問句:「你們不比飛鳥貴重得多麼?」神既然養活飛鳥,祂當然也養活你!v30 也是反問句:「何況你們呢?」野花、野草只有朝夕的生命尚且有尊榮美衣,有永恆生命的人自然有神的榮耀同在。所以,v33 並不是告訴我們先後次序。「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」的先,是重要性,而不是時間的先後。因為若按時間的先後,神供應我們所需用,必然先於我們按神的心意來祈求。
v34 結論是「不要為明天憂慮」。神不是要我們「不要求物質的各方面」,這個勸勉在 v33 已經說了。事實上,到v33 已經可以完結這段落的了。但神偏就是要加上這一節「不要為明天憂慮,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,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」(v34)。
原來,憂慮是每一天都存在的,難處也是每一天都會不請自來的。怎樣是「不要憂慮」?不是詐作不見、不是勉強自己,而是留待適當的時候才處理。因為「你們所遇見的試探,無非是人所能受的,神是信實的,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,在受試探的時候,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,叫你們能忍受得住。」(林前10:13)適當的時間來到,上帝信實的供應自然叫我們能解決問題。
Sunday, March 30, 2008
再跟從
主耶穌復活之後,已經向門徒顯現了不止一次。這是第三次,記載在約翰福音21:15-19。
第一次,是當他們仍然疑惑,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,害怕被猶太人捉拿,一干人等在樓房上關上門,正算恐懼之際,主來到他們中間,說「願你們平安」,顯現,讓他們看見祂確實已經復了(約20:19-20)。
第二次是當多馬仍然懷疑的時候,耶穌又來到他們中間專誠顯現給多馬看,讓他釋去疑惑(約20:26-29)。
至於這段經文記載耶穌第三次顯現,祂的目標人物是彼得。
當時門徒正在提比哩亞海,也就是加利利海,他們在打魚,是彼得的主意(約21:3)。他們回到加利利海,就是他們從前工作的地方,去重操故業。是因為不知道下一步應該怎樣做才找點「世藝」嗎?我們不知道,彼得他知道不知道呢?
耶穌這第三次顯現的目標是彼得。前兩次祂是為人釋去疑惑,這一次也不例外。彼得在大祭司院子裡三次不認主,然後為此羞愧得哭了(可14:72)。到現在,他究竟對耶穌是怎樣的呢?
耶穌三次查問彼得,其實不是祂不相信彼得,因此要問清楚。耶穌相信他,每一次的查問,彼得回答之後,耶穌的回應都是肯定的。正好表示祂相信彼得,有信心將小羊、羊群交託給他。疑惑的是彼得。
他為甚麼回到加利利海去打魚,他不知道是怎樣做嗎?他應該知道的(20:21-23)。耶穌差遣了們了,只是彼得不相信自己可以。那個滿有信心率先宣告耶穌是神的兒子的門徒,現在卻未能走出自己軟弱跌倒的陰影。耶穌發問三次,不是祂不相信彼得,祂是讓彼得也相信自己。然後向他再發出呼召:「你跟從我吧!」
不過,在彼得答應之前,主將他的未來告訴他,他將要為主受苦、殉道;然後發出呼召:「來跟從我!」擺在前頭的是一條受苦之路,是一條死亡之路,也是一條榮耀之路。
猶記得耶穌第一次呼召彼得,給他的應許是「得人如得魚」(太4:19),是成功的事。他們跟從主的三年嘗試過了。這一次呼召,耶穌的應許是,他的死是非自願的,卻是榮耀神的。
耶穌第三次顯現,祂為彼得釋去疑惑;祂讓彼得確認自己對神的愛;祂預備彼得走上一條以死榮耀神的道路;祂也讓彼得再立志跟從。主按照彼得的軟弱來向他顯現、建立他,讓他再有力走事奉的路。
彼得還有另一個軟弱。當主耶穌說完了他的將來之後,彼得想要知道約翰的未來。他是出於好奇?出於關心?不知道。主耶穌只回答說「與你何干?」出於關心,或任何原因,每個人總要自己回應主的呼召。至於如何回應,也是每一個人自己要負責,與別人無干。而自己的責任是聽見耶穌說「跟從我吧」,然後回應。
第一次,是當他們仍然疑惑,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,害怕被猶太人捉拿,一干人等在樓房上關上門,正算恐懼之際,主來到他們中間,說「願你們平安」,顯現,讓他們看見祂確實已經復了(約20:19-20)。
第二次是當多馬仍然懷疑的時候,耶穌又來到他們中間專誠顯現給多馬看,讓他釋去疑惑(約20:26-29)。
至於這段經文記載耶穌第三次顯現,祂的目標人物是彼得。
當時門徒正在提比哩亞海,也就是加利利海,他們在打魚,是彼得的主意(約21:3)。他們回到加利利海,就是他們從前工作的地方,去重操故業。是因為不知道下一步應該怎樣做才找點「世藝」嗎?我們不知道,彼得他知道不知道呢?
耶穌這第三次顯現的目標是彼得。前兩次祂是為人釋去疑惑,這一次也不例外。彼得在大祭司院子裡三次不認主,然後為此羞愧得哭了(可14:72)。到現在,他究竟對耶穌是怎樣的呢?
耶穌三次查問彼得,其實不是祂不相信彼得,因此要問清楚。耶穌相信他,每一次的查問,彼得回答之後,耶穌的回應都是肯定的。正好表示祂相信彼得,有信心將小羊、羊群交託給他。疑惑的是彼得。
他為甚麼回到加利利海去打魚,他不知道是怎樣做嗎?他應該知道的(20:21-23)。耶穌差遣了們了,只是彼得不相信自己可以。那個滿有信心率先宣告耶穌是神的兒子的門徒,現在卻未能走出自己軟弱跌倒的陰影。耶穌發問三次,不是祂不相信彼得,祂是讓彼得也相信自己。然後向他再發出呼召:「你跟從我吧!」
不過,在彼得答應之前,主將他的未來告訴他,他將要為主受苦、殉道;然後發出呼召:「來跟從我!」擺在前頭的是一條受苦之路,是一條死亡之路,也是一條榮耀之路。
猶記得耶穌第一次呼召彼得,給他的應許是「得人如得魚」(太4:19),是成功的事。他們跟從主的三年嘗試過了。這一次呼召,耶穌的應許是,他的死是非自願的,卻是榮耀神的。
耶穌第三次顯現,祂為彼得釋去疑惑;祂讓彼得確認自己對神的愛;祂預備彼得走上一條以死榮耀神的道路;祂也讓彼得再立志跟從。主按照彼得的軟弱來向他顯現、建立他,讓他再有力走事奉的路。
彼得還有另一個軟弱。當主耶穌說完了他的將來之後,彼得想要知道約翰的未來。他是出於好奇?出於關心?不知道。主耶穌只回答說「與你何干?」出於關心,或任何原因,每個人總要自己回應主的呼召。至於如何回應,也是每一個人自己要負責,與別人無干。而自己的責任是聽見耶穌說「跟從我吧」,然後回應。
Friday, July 27, 2007
施洗約翰
施洗約翰一直是我很有興趣認識的聖經人物。每一回讀到有關他的經文,總有提醒。
這一次的經文是約翰福音10:40-42:「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,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,就住在那裏。有許多人到他那裏,他們說: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,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。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。」
經文讓人感動的是,「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」。保羅說:「猶太人是要神蹟」,顯然,要叫猶太人相信一個人是從神而來的,最好的方法莫過於顯出神蹟來。眾使徒承接福音大業之時,神也是以神蹟奇事來伴隨、證明他們所見證的確實。
約翰卻一件神蹟也沒有行過。他豈不是要證明自己是神所差派來的,人們可以透過他認識神所差來的彌賽亞嗎?我相信,這是當然的。而且,正是因此,他更知道神蹟於他並不是「必須」的。
「約翰一件神蹟沒有沒有行過」,那他做了甚麼?
他在約但河施浸,而且不畏宗教領袖的強權勢力,直言勸諫眾人悔改歸向神(太3:7)。甚至因直斥罪惡而招殺身之禍。
他在約但河施浸,並且見證耶穌就是神的羔羊、那要來的彌賽亞。不但如此,他更將眾人指引到耶穌那裏。他向自己的門徒說: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」(約1:29)然後當他的門徒隨他所指的,轉而跟從了耶穌,也就是當跟從耶穌的人數漸漸多起來,約翰的門徒不無妒忌的告訴約翰,耶穌收的門徒要比他還多;約翰卻只是回答: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。這實在不是容易說出口的。
曾經有一位前輩,在離開事奉機構的時候,在每一個相干或不相干的人的信箱裏都放上一張紙條,就是這八個字: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。然而,一個人是真的要上帝興旺,自己甘於卑微?抑或是藉此高調地讓每一個人都知道「我走了」呢?
對於事奉的人而言,「上帝興旺」本是事奉「生涯」中必然經歷到的。問題只在乎究竟自己有否睜開眼睛看見;固然,人可以躲在自己的天地裏,俯仰之間都只是自己的天空、自己的地界。
我喜愛約翰,就是在於他一件神蹟沒有行過,但人們卻為他作見證說:他指著耶穌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;而且在那裏跟隨耶穌的人就多了。意思就是,在那裏,人們因著約翰指著耶穌所說的一切話而相信耶穌的人就多了。對於事奉的人來說,這是何等的榮幸!人們因我所作真實的見證而發現上帝,這樣的生命才不枉啊。
不禁撫心自問,在人生的追趕裏面,這許多年究竟怎樣過的呢?是蹉跎在沒有結果的等候之中?是跌撞在握不住的物慾、名利之中?抑或是痴痴的困囿於個人的實現(self-fulfillment)之中?我有否將人指向上帝?抑或招聚人們來到自己跟前?我所把持、執著的,所為何事呢?
這一次的經文是約翰福音10:40-42:「耶穌又往約但河外去,到了約翰起初施洗的地方,就住在那裏。有許多人到他那裏,他們說: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,但約翰指著這人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。在那裏信耶穌的人就多了。」
經文讓人感動的是,「約翰一件神蹟沒有行過」。保羅說:「猶太人是要神蹟」,顯然,要叫猶太人相信一個人是從神而來的,最好的方法莫過於顯出神蹟來。眾使徒承接福音大業之時,神也是以神蹟奇事來伴隨、證明他們所見證的確實。
約翰卻一件神蹟也沒有行過。他豈不是要證明自己是神所差派來的,人們可以透過他認識神所差來的彌賽亞嗎?我相信,這是當然的。而且,正是因此,他更知道神蹟於他並不是「必須」的。
「約翰一件神蹟沒有沒有行過」,那他做了甚麼?
他在約但河施浸,而且不畏宗教領袖的強權勢力,直言勸諫眾人悔改歸向神(太3:7)。甚至因直斥罪惡而招殺身之禍。
他在約但河施浸,並且見證耶穌就是神的羔羊、那要來的彌賽亞。不但如此,他更將眾人指引到耶穌那裏。他向自己的門徒說: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。」(約1:29)然後當他的門徒隨他所指的,轉而跟從了耶穌,也就是當跟從耶穌的人數漸漸多起來,約翰的門徒不無妒忌的告訴約翰,耶穌收的門徒要比他還多;約翰卻只是回答: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。這實在不是容易說出口的。
曾經有一位前輩,在離開事奉機構的時候,在每一個相干或不相干的人的信箱裏都放上一張紙條,就是這八個字:「祂必興旺,我必衰微」。然而,一個人是真的要上帝興旺,自己甘於卑微?抑或是藉此高調地讓每一個人都知道「我走了」呢?
對於事奉的人而言,「上帝興旺」本是事奉「生涯」中必然經歷到的。問題只在乎究竟自己有否睜開眼睛看見;固然,人可以躲在自己的天地裏,俯仰之間都只是自己的天空、自己的地界。
我喜愛約翰,就是在於他一件神蹟沒有行過,但人們卻為他作見證說:他指著耶穌所說的一切話都是真的;而且在那裏跟隨耶穌的人就多了。意思就是,在那裏,人們因著約翰指著耶穌所說的一切話而相信耶穌的人就多了。對於事奉的人來說,這是何等的榮幸!人們因我所作真實的見證而發現上帝,這樣的生命才不枉啊。
不禁撫心自問,在人生的追趕裏面,這許多年究竟怎樣過的呢?是蹉跎在沒有結果的等候之中?是跌撞在握不住的物慾、名利之中?抑或是痴痴的困囿於個人的實現(self-fulfillment)之中?我有否將人指向上帝?抑或招聚人們來到自己跟前?我所把持、執著的,所為何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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