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May 22, 2010

信心

希伯來書 12:1-2 「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,如同雲彩圍著我們,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,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,存心忍耐,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,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。」

在這句經文之前,在希伯來書第 11 章,分別列出了許多信心先賢的事蹟,讓讀者可以作為激勵。

然而,仔細閱讀,就會發現 11 章裡面那許多「因著信」而行的先賢,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。11 章裡面提及的包括創世時期的先祖,包括以色列人的先祖,也包括摩西和王國時期的人物,還有一些可能是當時的無名英雄:「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。又有人忍受嚴刑,不肯苟且得釋放,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。又有人忍受戲弄、鞭打、捆鎖、監禁、各等的磨煉,被石頭打死,被鋸鋸死,受試探,被刀殺,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,受窮乏、患難、苦害,在曠野、山嶺、山洞、地穴,飄流無定,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。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,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;因為神給我們豫備了更美的事,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,就不能完全。」(11:35-40)

然後,緊接著這段經文,神勉勵我們說:「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,如同雲彩圍著我們,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,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,存心忍耐,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,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。」

信心不是明知事情會這樣這樣發生、或那樣那樣成就,所以相信。

信心是,不知道事情會怎樣發展,即或好像 11:35-40 所描述的那些人的遭遇,但知道/相信神有一個比我們所想像的更美好的安排。

信心是,存心忍耐,不管眼前是怎樣的景況,仍然仰望耶穌,因為祂是我們信心的開始,也是我們信心的成果。我們信心的成果不是神為我們作成了甚麼:冤屈得申、病得醫治、生活順利、惡人惡報……,我們信心的成果是耶穌,單單是耶穌,惟獨耶穌。我們信心的成果是得著耶穌,也被耶穌得著;這樣,若天堂裡沒有耶穌,我不會羡慕,若耶穌在地獄裡,我也只好下去。

這樣的信心,需要忍耐,效法基督: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忍受十字架的苦難」(12:2)。

另一篇舊作:信的過程

Monday, May 10, 2010

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?

今天我們看一位不常被人留意的聖經人物——撒萊/撒拉。

我們談到撒拉,自然想到她是亞伯拉罕的妻子,她生了以撒。也許我們也會想到她兩次被人「拿去」。我不說她被亞伯拉罕「出賣」,因為亞伯拉罕似乎也有苦衷。

我想認識撒萊/撒拉,於是嘗試找出創世記裡面關於她的經文:
11:27-31  她是亞伯蘭的妻子,「不生育,沒有孩子」,跟隨他拉離開迦勒底的吾珥〕
12:5  〔隨著亞伯蘭離開哈蘭往迦南去〕
12:10-20  〔在埃及,亞伯蘭要求她自稱為妹,免招殺人奪妻之害。整件事,撒萊沉默;但顯然她照做了〕
16:1-6  〔主動請求亞伯蘭納使女為妾,為她生子,之後卻不堪被小看而苦待使女。這是第一次記載她說話〕
17:15-22  〔神為她改名「撒拉」,預言她要為亞伯撒罕生子〕
18:1-15  〔與亞伯拉罕一起接待神,對神預言她要生子,暗笑、不信,又不承認笑了。第二次記載她說話〕
20:1-18  〔面對亞比米勒,間接聽她認亞伯拉罕為兄長〕
21:1-13  〔為亞伯拉罕生下以撒,但驅逐了以實馬利離開。第三次記載她說話〕
23:1-2  〔127 歲壽終〕

這個列表讓我留意到聖經裡面記載撒萊/撒拉說話只有三次。值得仔細看一看:

(1) 第一次記載在 16:1-6「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。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,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。……我因你受屈。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,她見自己有了孕,就小看我。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。」

發生這件事情之前,是神向亞伯蘭再次應許賜他後裔(看 15:1-6)。神應許了,那就表示亞伯蘭一定有後裔,但撒萊又明白自己沒能夠生育,於是她心生一計,為亞伯蘭納妾。若她不這樣做,那麼亞伯蘭還可以怎樣得子?也許亞伯蘭得娶另一個妻子了。所以當撒萊聽說神定意要賜後裔給亞伯蘭,她心裡面馬上想到的是自己沒有指望了,於是她想到以另一個方法來處理,這是可以理解的。

從撒萊所說的話,我們可以窺見她內心的想法。「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」——“我自己是沒有指望的了,這裡有一個折衷的辦法,或許這樣做就可以滿足了神的應許所要求的”。

撒萊是沒有信心所以這樣做嗎?或許我們不需要這麼快判斷。撒萊這樣用自己的方法來成就神的計劃,似乎是小信的表現。但我們應該理解,當時神雖然應許了,具體的內容還不十分清楚。事實是,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漸漸地展示出來,直至第 17 章,我們才與亞伯拉罕一起知道神定意要透過撒拉來賜後裔給亞伯拉罕,到第 18 章,神更清楚說明是透過撒拉「所生的」才算。但我們可以說,她是明顯的以自己的意思來理解神的意思,然後就將自己「領受」的實行出來。

按照當時的習俗來說,撒萊這樣做是合理的,不過很明顯她是違背了自己的意願來做。為甚麼這樣說?

亞伯蘭離開哈蘭的時候,已經是 75 歲了(12:4),直到這刻已經相隔了十年(16:3)。我們不知道亞伯蘭和撒萊成婚多久,但至少在這十年裡面,撒萊是沒有生育。其實早在 11:30 已經告訴我們「撒萊不生育,沒有孩子」。洪水之後,人平均生兒養女的年歲是三十歲之後(11:1-24),這樣我們可以估計,他們可能已婚了一段不短的日子,但撒萊一直無所出。

在古代的社會,不生育對女性是一件羞恥的事。男性呢?若妻子無所出,男性早已經納妾或另外娶妻了。然而他們倆在超過十年的婚姻裡既沒有孩子,也沒有納妾、沒有另娶一個妻子,除了說亞伯蘭深愛撒萊、不願意另外娶妻之外,我們也可以看見,撒萊根本不願意與另一個人分享丈夫,否則她早已將使女給了亞伯蘭為妾了。後來就更看見她對這樣做的後悔和恨惡(21:10)。

然而,到了這個關頭,神的心意是這樣堅定,撒萊看見自己的處境又是這樣的「無指望」,於是只好違背自己的意願,來「成就神的計劃」。

(2) 第二段是 18:1-15「我既已衰敗,我主也老邁,豈能有這喜事呢?」

經文的背景是 17:15-19,神第三次重申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,並且預告了撒萊要為亞伯拉罕生子,神更賜給撒萊一個新名字,叫撒拉,說「她要作多國之母」,並且神兩次說要「賜福給她」。神已經決定了。雖然亞伯拉罕當時覺得難以致信,但神卻一再堅定祂的應許(17:19)。

到了第 18 章這裡,我們聽見撒拉自己的說話了。18 章一開始是三個人(神?)到亞伯拉罕那裡預告以撒將要在翌年出生。當時撒拉的反應,與亞伯拉罕在第 17 章的反應是一樣的。17:17「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,心裡說: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?撒拉已經九十歲,還能生養嗎?」18:12「撒拉心裡暗笑說,說:我既己衰敗,我主也老邁,豈能有這喜事呢?」

在撒拉說話之前,18:11 告訴我們「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,撒拉的月經已經斷絕了。」所以我們明白,對於撒拉來說,這事的不可能是何等的明顯而強烈。假如,在第 16 章她要亞伯拉罕納妾是透露了她內心覺得沒有指望,那麼我們在這裡更加明白她感到何等的沒有可能,連基本的條件都沒有了(月經已經斷絕了)。

有趣是,對比 16:2,我們讀不到她心裡有苦澀,在 16:2,她的說話是「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,求你……」,是遺憾的,是有委屈的。可是在這裡,她只是暗笑。而她的暗笑是表示她的不信,所以神一再嚴正的宣告:「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?」(18:14)

撒拉說「豈能有這喜事呢?」神回答說:「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?」

在人看來絕望的、沒有可能的,甚至客觀環境也告訴我們「沒有可能」的時候,神說:「在我豈有難成的事」!

在這裡我們甚至看見,神要成就祂的心意,根本不在乎人是否相信。神不需要等到撒拉相信之後,才讓事情成就,神說:「到了日期」(18:14),事情就會成就。

(3) 來到第 21 章,神對撒拉的應許實現了。我們聽聽撒拉怎樣說,21:1-13「神使我喜笑,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。……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“撒拉要乳養嬰孩”呢?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,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。」

撒拉問:「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“撒拉要乳養嬰孩”呢?」。誰能呢?豈不是有一位已經預先對亞伯拉罕說了嗎?在這裡,我們聽見撒拉回應說神在一年前所說的「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?」誠然,沒有。耶和華神沒有難成的事。誰能夠?耶和華神能夠。

結語
故事至此,神對亞伯拉罕應許的兩個項目:土地、後裔,彷彿已經實現了一半了。我們也實在很多時從這個角度來看。

然而,今次我從撒拉的角度來看。我們再看 17:15-16「神又對亞伯拉罕說: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,她的名要叫撒拉。我必賜福給她,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。我要賜福給她,她也要作多國之母;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。」剛才也提過,這節經文裡面,神兩次的說要賜福給撒拉。她要得一個兒子,她要作多國之母,她要成為百姓君王的先祖。

將這段經文與 17:5-6 做一個對比:「從此以後,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,要叫亞伯拉罕,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。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;國度從你而立,君王從你而出。」我們看見,在神應許的兩項元素之中,除了土地之外(17:7-8),在後裔的應許上,神對亞伯拉罕和對撒拉所說的是相同的。

然而在撒拉這方面,這個後裔的應許卻比甚麼都重要。在 11:30 當聖經第一次介紹撒拉出場的時候,聖經特地告訴我們「撒萊不生育,沒有孩子」。這不是一句尋常說話。當然它一方面讓我們知道,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是如何地「使無變有」(羅4:17)。但對於撒拉來說,神的應許是除去那從開始就加在她名字之上的羞辱。

當人們的目光只集中亞伯拉罕之上、在以色列民族之上的時候,神的眼目一直都看顧著撒拉,從始至終,即便是她不信的時候,神也沒有離棄、沒有忘記。

聖經裡面稱讚撒拉是信心的婦人,希伯來書 11:11「因著信,連撒拉自己,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,還能懷孕,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。」儘管從上面那幾段經文我們看見她似乎都是小信、不信,甚至用自己的方法行事,然而,按照希伯來書所說,她到底還是相信了。

回到開頭羅列的經文,有幾段記載,撒拉都是沉默的。我自己對於其中兩段,感到特別地有興趣。就是撒拉兩次認夫作兄的事情;一次面對埃及法老,一次面對亞比米勒。在這些關頭,或者說早在一開始,當亞伯蘭要求她每遇到外人都要認夫作兄時,撒拉應該提出抗議的,她卻沉默;她應該提醒亞伯蘭這樣做是不對的,她卻不吭一聲。而且到真的遇上事情時,她就真的這樣做了。

為甚麼容許亞伯蘭這樣出賣自己?要不是上帝干預,她極有可能終生留在埃及,與亞伯蘭分開了。我這裡不談亞伯蘭那一邊,不過那天與弟兄姊妹查經,弟兄提出了亞伯蘭的苦衷,又實在是我眾女子們沒有想到的。而亞伯蘭的苦衷,大概撒萊是完全明白,於是她明知道結果會是怎樣也按照亞伯蘭所說的去行。從亞伯蘭如何尊重她的意思(16 章的納妾事件,及 22 章趕逐以實瑪利母子事件)可見,她是可以拒絕的,但她沒有。是上帝親自出手,救回了撒拉。我相信,經過這兩件事,沒有誰比撒拉更加清楚神的大能。所以,當神預告她要懷孕生子,儘管起初她發笑,後來,她必是記起了神的大能,因而重拾了信心,也就真的成就了神的應許。

忘記了是誰曾經說過:信心就好像儲蓄,將每一次的經歷一點點積聚起來,要用的時候就不致於虧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