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November 19, 2013

有福

經文:路加福音 1: 46-55
「46馬利亞說:我心尊主為大; 47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; 48因為他顧念他使女的卑微;從今以後,萬代要稱我有福。 49那有權能的,為我成就了大事;他的名為聖。 50他憐憫敬畏他的人,直到世世代代。 51他用膀臂施展大能;那狂傲的人正心裏妄想就被他趕散了。 52他叫有權柄的失位,叫卑賤的升高; 53叫飢餓的得飽美食,叫富足的空手回去。 54他扶助了他的僕人以色列, 55為要記念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,施憐憫直到永遠,正如從前對我們列祖所說的話。」

馬利亞的尊主頌,是路加福音裏面其中一首,也許是最著名的詩歌。我們的現代短歌也有幾個不同版本。然而有一次當唱其中一個版本時,讓我感到也許我們常常誤會了馬利亞這尊主頌的意思。

「我心尊主為大,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」,這是我們常常唱的。然而,不少版本就只唱這兩句,沒有了經文原本的意思,也就成了「鳴的鑼,響的鈸」一般的空洞。也有一些儘將這兩句話歸結為神對「我」的愛顧﹙有這麼幾句歌詞:我懇請你,堅固我信心,平凡像我也看顧著我;你的祝福滿滿,你的胸襟壯闊,你關心我,數過我髮絲,無人及你,更深愛著我﹚。

讓我不禁再一次思想這尊主頌。

馬利亞稱頌「我心尊主為大,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」,並不是沒有內容的。她接著說出了原因﹙v48「因為」﹚。原因是神所應許的,馬利亞視之為神的顧念。在 v48,她提到自己的卑微,她是甚麼身份呢?其實經文沒有交代﹙可以說,聖經自始至終沒有提及﹚;她卻以卑微自稱。然後她提到,萬代要稱她有福。她有甚麼福呢?

如果按照當時的社會風氣﹙其實現在也是﹚,她未婚懷孕、未婚夫不是經手人,有何福呢!?她卻相信萬代要稱她有福。她的有福,其實在前面一節,透過伊利莎白說了出來:「45 這相信的女子是有福的!因為主對她所說的話都要應驗。」馬利亞的有福,是因她的相信。是嗎?不是。馬利亞的有福,是因為她所相信的神對她所說的都要應驗。馬利亞的有福是因為上帝是信實的神,要成就祂對她所應許的。

馬利亞的有福,另一點是,她順服神的心意。在前面的經文﹙vv26-38﹚,當天使向她報信的時候,儘管馬利亞心裏有很多疑問,我想,她心裏應該也滿有害怕吧,畢竟她可能被退婚、甚至因為姦淫被殺。然而,她卻說:「情願照你的話成就在我身上」。這「情願」並不容易,有相信作基礎,更重要是順服。

馬利亞的有福,還有一點是她有屬靈的視角。她看見神的計劃,絕對不是停留在她個人的身上,不是單單她自己蒙福、蒙恩,在 vv50-53,她看見神要施行的拯救,是將卑微的升高、叫驕傲的降卑,缺乏的得到供應,富足的卻要失去,與今日世人的價值觀大相逕庭;神要憑公平、公義治理世界。

馬利亞的有福,最後一點是,她看見神要重新興起祂的子民﹙v54﹚,祂要再次堅固自己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﹙v55﹚。馬利亞是看見神的信實,祂並沒有離棄祂的百姓,祂的約永遠有效。

馬利亞被稱為有福的女子,不單單因為神眷顧了她。甚至可以說,馬利亞的稱頌,出於自己蒙恩蒙福的因素可能極之少,畢竟,要是沒有後面所提到,她所懷的孩子將要帶來拯救、要證明神對祂揀選的子民的信實,她所蒙的根本算不上是「福」。

馬利亞歌頌「我心尊主為大,我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」,並不是因為自己,而是看見上帝拯救的計劃,看見神的信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