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April 04, 2013

神非人

經文:提摩太後書 2: 11-13
「有可信的話說:
我們若與基督同死,也必與他同活;
我們若能忍耐,也必和他一同作王。
我們若不認他,他也必不認我們;
我們縱然失信,他仍是可信的,
因為他不能背乎自己。」

不知道這幾句是當時流傳的詩歌,抑或是認信文。它們的編排顯然是正面的平衡句:如果我們這樣這樣,結果就會這樣這樣;如果我們那樣那樣,神就會那樣那樣。

英文的翻譯比較容易看出這個平衡的結構(NIV):
If we died with him,
we will also live with him;
if we endure,
we will also reign with him.
If we disown him,
he will also disown us;
if we are faithless,
he remains faithful,
for he cannot disown himself.

然而,句子結構來到第四句卻失了平衡。按照句子結構:我們若不認他,他也必不認我們;按照文字推理的原則,第四句應該是:「我們是失信,神也必失信於我們」(if we are faithless, he will also be faithless to us")。

然而卻不是這樣。神不是這樣。神不是我們,祂不會用我們的方法來對待我們。「神非人,必不致說謊,也非人子,必不致後悔。他說話豈不照著行呢?他發言豈不要成就呢?」(民 23: 19)

大衛的例子是更好的說明:「以下是大衛末了的話。耶西的兒子大衛得居高位,是雅各神所膏的,作以色列的美歌者,說:耶和華的靈藉著我說:他的話在我口中。以色列的神、以色列的磐石曉諭我說: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,敬畏神執掌權柄,他必像日出的晨光,如無雲的清晨,雨後的晴光,使地發生嫩草。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;神卻與我立永遠的約。這約凡事堅穩,關乎我的一切救恩和我一切所想望的,他豈不為我成就嗎? 」(撒下 23: 1-5)

大衛這首詩歌,與上面提摩太後書那幾句的異曲同工之處,正是在平常推理的結構被打破。我們看見大衛鋪陳出來的合理推論:「那以公義治理人民的,敬畏神執掌權柄,他必像日出的晨光,如無雲的清晨,雨後的晴光,使地發生嫩草」,行公義、好憐憫、存謙卑心的,自然得到神與他同行。但大衛很知道自己並不是這樣。他知道自己干犯神的聖潔公義,他沒有忘記自己所做神不喜悅的事。他說「我家在神面前並非如此」;看見神「卻與他立永遠的約」。

大衛沒有沉溺在悔咎之中。他知道自己,和自己的家並不符合神對於他的心意,然而他抓著神的恩典,他沒有讓自己落在負面情緒裏面,反而更能夠靠著神重新回到神的應許之中。無疑,跌倒過的大衛能夠更深刻體會「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神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」(弗 2: 8-9)。

如果神好像我們一樣,我們早在自己的過犯中滅亡。神非人,「總沒有是而又非的」,祂所應許的必成就,凡投靠祂的都是有福的。只要我們願意來投靠祂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