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January 02, 2013

被擄

經文:耶利米書 29: 1-7
「先知耶利米從耶路撒冷寄信與被擄的祭司、先知,和眾民,並生存的長老,就是尼布甲尼撒從耶路撒冷擄到巴比倫去的。(這在耶哥尼雅王和太后、太監,並猶大、耶路撒冷的首領,以及工匠、鐵匠都離了耶路撒冷以後。)他藉沙番的兒子以利亞薩和希勒家的兒子基瑪利的手寄去。他們二人是猶大王西底家打發往巴比倫去見尼布甲尼撒王的。信上說: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對一切被擄去的(就是我使他們從耶路撒冷被擄到巴比倫的人)如此說:你們要蓋造房屋,住在其中;栽種田園,吃其中所產的;娶妻生兒女,為你們的兒子娶妻,使你們的女兒嫁人,生兒養女。在那裏生養眾多,不致減少。我所使你們被擄到的那城,你們要為那城求平安,為那城禱告耶和華;因為那城得平安,你們也隨著得平安。」

對於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人來說,被擄,以至後來的亡國都是神對他們國家的審判、刑罰,甚至是咒詛。神並沒有否認這一點;祂沒有淡化人所受的刑罰,祂不會讓人有絲毫空間以為自己沒有犯錯。然而,在刑罰之中,神的恩典從來不離不棄。

經文裏面,神兩次說:"those I carried into exile"(v4)「我使他們...被擄」 "I have carried you into exile"(v7)「我...使你們被擄」。不是尼布甲尼撒將他們擄到巴比倫,是神將他們帶去被擄(carried into exile)。所以,神會將他們帶回來,在神所定的日子「耶和華如此說:為巴比倫所定的七十年滿了以後,我要眷顧你們,向你們成就我的恩言,使你們仍回此地。」(29:10)

難過的日子,也許是因為我們罪有應得;不過在我們以為「自作孽」的時候,神仍然以恩慈相待。是神將我們交給那些難捱的日子、是神的容許、是神讓我們承受應有的後果,不是祂不出手拯救、不是祂不赦免我們的過犯愆尤,是我們在刑罰、患難中,祂煉淨我們:「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:被擄去的猶大人,就是我打發離開這地到迦勒底人之地去的,我必看顧他們如這好無花果,使他們得好處。我要眷顧他們,使他們得好處,領他們歸回這地。我也要建立他們,必不拆毀;栽植他們,並不拔出。我要賜他們認識我的心,知道我是耶和華。他們要作我的子民,我要作他們的神,因為他們要一心歸向我。」(25:5-7)

在犯罪的後果中,我們繼續生活,按照神的心意生活,仰望神為我們扭轉當前的景況,「耶和華說: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,不是降災禍的意念,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。」(29:11)

神的刑罰也只為了拯救和挽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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